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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代理鲜活物品需要资料及注意事项
作者: 时间:2013-01-07 点击量:6669 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1)出口货物的报关人在取得出口订舱数据后即可选择“属地申报、口岸验放、”方式录入电子数据报关单,向属地海关申报
2)电子数据报关单经海关审结后,保管人向属地海关递交纸质报关单证(需在口岸办理的通关单,提交复印件),并办理关税费手续
3)报关人凭属地海关验核的报关单复印件(加盖口岸地代理报关公司印章)、需由口岸地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出境通关单(正本)、和口岸地代理报关委托书(正本)向口岸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的查验,放行手续
4)出口货物发生退关,由报关人向属地海关申请,属地海关出具相关凭证以在口岸海关办理退关手续。
5)出口货物因故变更船期或者航班的,由报关人向口岸海关提出申请,口岸海关按现行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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